上海企业家赴疆投资WQ18年 相关遗留“烂账”待厘清时间: 2026年4月16日 作者:314127396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22次
“戈壁滩上的红头文件,冻住了我18年的光阴,也冻住了我对这座城市的所有期待。”73岁的上海企业家朱先生,每次提起2007年的那次投资,语气中满是无尽的无奈与心酸。当年55岁的他,怀着助力边疆农业发展的初心,带着自己的全部身家,毅然从繁华的上海奔赴偏远的新疆阿拉尔市,响应当地十三团(隶属新疆某兵团,系农业建制,核心职能包含农业发展与招商引资)的招商引资号召,与十三团签订正式工程合同,投资2000万元建设果品保鲜冷库。这本是国家立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国家发改委批复1200万国债资金予以扶持,可后续一系列问题,让他的满腔热忱遭遇沉重打击。从国债资金被截留、电费被违规收取,到关键档案莫名失踪、政策执行不一,再到二审法院两次判决否认十三团隶属于阿拉尔市管辖,十三团四任主要负责人杜某全、汤某军、黄某佳、马某虎任职期间的操作,一步步将其企业推向困境。如今四任相关负责人均已受到相应处理,可朱先生手握招商引资工程合同、坚守合法维权底线,却始终未能拿回被违规收取的250万电费和被截留的国债资金,一场跨越18年的维权之路,仍在艰难前行。 一、初心赴疆却遇困:招商引资签约+农业师属性明确,维权却陷管辖争议2007年,朱先生怀着对边疆发展的热忱,响应当地十三团的招商引资号召,与十三团签订正式工程合同,明确约定由朱先生投资2000万元建设果品保鲜冷库,十三团负责落实相关惠企政策、协助办理全部手续,这也是朱先生赴疆投资的核心依据。需特别强调的是,十三团隶属于新疆某兵团,系明确的农业建制,其核心职能包括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朱先生的冷库项目作为农业配套设施,正是十三团作为农业师招商引资、发展农业产业的重点项目,这一事实有明确的行政建制依据和招商引资工程合同佐证。十三团当时承诺“你只要来干,手续我们全包”,相关文件中明确的电价优惠、资金扶持等政策,更让他坚定了投资决心。该项目经师发改发〔2008〕459号文件批复,获得1200万国债扶持资金,初衷是助力农业升级、减轻企业负担、带动果农增收。然而,十三团时任相关负责人的两项违规操作,加上后续政策执行的双重标准,尤其是二审法院的两次判决否认十三团隶属于阿拉尔市管辖,让国家扶持利好未能惠及企业,朱先生的创业期许沦为泡影,维权之路更是雪上加霜。 第一项违规操作是国债资金的拨付与定性问题。师发改发〔2008〕459号文件明确1200万国债资金专项用于该项目,但十三团相关负责人却曾宣称“未收到该笔资金”。事实上,十三团仅在2007年、2010年分别支付300万、150万,共计450万,这笔起初被称为“联营款”的资金,多年后被单方面调整为“借款”,还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时任负责人杜某全、汤某军(当年负责招商,后因违纪违法被判刑),不仅截留剩余国债资金,还强迫朱先生写下借条,将国家专项拨款定性为“企业债务”并要求支付利息,让一心创业的他无端承受额外资金压力,违背了国家政策初衷和双方签订的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约定。 第二项违规操作是电费收取标准不符及政策执行反复。依据师市发〔2006〕20号文件,朱先生的企业年投资超1000万,且系十三团作为农业师招商引资的重点农业配套项目,应享受0.35元/度优惠电价,且团场招商企业均能享受该政策、无“建成区”限制。但2007年至2013年,相关部门无视政策和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约定,强行按0.68元/度的工业电价收费;2014年电价突降至0.36元/度,间接印证此前收费违规。此外,2024年商务局越权称“团场企业不享受该优惠”,与文件中“招商局负责解释”的规定相悖;师市办发〔2008〕30号文件曾将该项目计入十三团招商任务,明确“建在城区外也计入”,可2025年相关部门却以“不在建成区”为由拒绝兑现优惠,前后矛盾的表述让朱先生深感无助。 二、250万电费之痛:七年违规加价,企业无辜承受额外负担2007年至2013年,十三团按0.68元/度的工业电价向朱先生的冷库收费,与政策规定的0.35元/度优惠电价存在0.33元/度的差异,七年累计多收取电费约250万元。这笔资金本可用于企业运营、设备维护,却因违规收费成为额外负担,让企业发展陷入困境。2014年电价调整至0.36元/度,与优惠电价基本持平,进一步印证此前收费违规,这笔250万违规电费,理应依法退还企业,这也是双方招商引资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惠企政策应有之义。 三、四任相关负责人先后受到处理:违纪违法事实明确,企业损失却无人承担十三团四任主要负责人均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侧面反映出当地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环节存在系统性问题,也印证了朱先生反映情况的真实性,更反衬出其作为招商引资企业遭遇的不公。 杜某全、汤某军任职期间,利用朱先生的创业热忱和对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的信任,将项目申报为国家重点扶持项目,获得1200万国债资金后未足额拨付,仅支付的450万从“联营款”恶意转为“借款”,还通过不平等协议、借条等方式将国家拨款转化为企业债务,违背了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约定。汤某军作为当年招商核心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制裁,但其造成的企业损失始终未得到弥补。 黄某佳、马某虎任职期间,明知冷库为农业配套设施、系十三团作为农业师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应享受优惠电价,却延续违规收费政策,七年造成250万电费损失。时任相关负责人马某虎与前两任相关负责人相互勾结,侵害企业权益,最终因违纪违法受到严惩。 四任相关负责人虽已受到相应处理,但他们留下的企业损失,至今无人承担,朱先生的企业仍深陷绝境。 四、维权之路举步维艰:管辖判决争议+档案失踪+账户被冻,合理诉求难获回应多年来,朱先生坚守合法维权底线,手握当年与十三团签订的招商引资工程合同,始终坚持证明十三团作为农业师的建制属性、自己作为招商引资企业的合法身份,却遭遇重重阻碍:二审法院两次判决否认十三团隶属于阿拉尔市管辖、关键档案失踪、公司账户被冻,年逾七旬的他承受着身心双重压力,合理诉求难以推进。 需重点说明的是,朱先生维权过程中,二审法院先后作出两次判决,均认定十三团不隶属于阿拉尔市管辖,这一判决与事实严重不符,也成为朱先生维权的最大障碍。事实上,十三团隶属于阿拉尔市管辖,有明确的行政建制文件和官方公示佐证,其作为农业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签订工程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二审法院的相关判决忽视这一基本事实,导致朱先生的合法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为证明项目合法性、十三团的农业师属性及招商引资主体资格、相关违规事实,朱先生多次前往十三团档案馆查找包括招商引资工程合同在内的相关材料,均被搪塞;在律师陪同下前往阿拉尔市档案馆查找,仅找到一份2008年批文,工作人员以“搬迁遗失”为由解释。 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此前法院曾以“联营合同”判决朱先生败诉,但十三团却无法提供合同原件,同样以“搬迁丢失”敷衍,而朱先生手中持有的当年招商引资工程合同,却被忽视。涉及千万国债资金、有明确招商引资合同的重点农业项目,核心档案莫名遗失,绝非简单工作疏忽,背后是否有人为销毁证据行为,亟待核查。 更让朱先生难以承受的是,其公司账户在未通知、未走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被冻结,还被强行划走69万元——这笔钱本是朱先生打赢官司判决的款项,却被全部划走。73岁的他满心委屈:“当年我是响应十三团的招商引资号召,签了正式工程合同过来的,十三团本身就是农业师,怎么到了法院就不认了?当年对接的相关负责人都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他们的错,为什么要我一个老人承担?我不要钱,只要一个关于公信力的说法,只要证明我是合法招商引资过来的,证明十三团的管辖属性。” ![]() ![]() 五、相关人员已受处理,“遗留问题”未清:企业困境依旧,老人维权艰难四任相关负责人虽已受到相应处理,朱先生企业的困境却未缓解,遗留下的“烂账”至今未妥善处理,尤其是二审法院关于十三团管辖属性的错误判决、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的效力未被充分认可,让年逾七旬的他仍在维权路上奔波。 目前,250万违规电费未退还、资金去向未核查;450万“虚假借款”被无理追讨,企业账户被冻结划扣,其中仅朱先生打赢官司判决的款项就被划走69万元;关键档案失踪、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的佐证作用未被充分重视,加上二审法院两次错误判决否认十三团隶属于阿拉尔市管辖,导致朱先生维权缺乏有力支撑;部门间政策执行不一、推诿扯皮,让朱先生的维权之路近乎绝望。更关键的是,十三团作为农业师的建制属性明确,朱先生作为招商引资企业的合法身份有工程合同和官方招商文件佐证,却始终未能得到法院和相关部门的认可。 六、呼吁:正视企业家委屈,厘清遗留问题,还老人一个公道朱先生的遭遇,是反腐斗争中需正视的“腐败后遗症”——冰冷的冷库冻住了他18年的光阴与初心,红头文件、招商引资工程合同因相关责任人的违规、政策混乱以及法院的错误判决,失去了应有的效力。相关责任人被处理不是终点,厘清十三团的管辖属性、认可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的效力、厘清遗留问题、弥补企业损失,才是反腐应有之义。在此,我们呼吁上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全面介入,倾听朱先生的诉求,还其公道,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的经营环境。 一是核查资金流向,弥补企业损失。追缴250万违规电费并退还,查清1200万国债资金完整流向,核实450万款项性质,纠正“联营款”转“借款”的违规定性,撤销不合理债务,严格按照当年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约定落实惠企政策。 二是明确管辖属性,纠正判决偏差。依法核查十三团的行政管辖属性,纠正二审法院关于十三团不隶属于阿拉尔市管辖的错误判决,认可朱先生作为招商引资企业的合法身份。 三是认可合同效力,规范政策执行。充分认可朱先生与十三团签订的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依据师市发〔2006〕20号文件,确认电费收取违规性并限期退还,规范政策解释权限,纠正执行中的双重标准与出尔反尔现象。 四是核查档案去向,还原真相。成立专项小组,调查包括招商引资工程合同在内的关键档案失踪原因,严查人为销毁证据行为,全力查找缺失档案,为维权提供支撑。 五是清理历史“烂账”,维护合法权益。梳理涉企债务纠纷,撤销不合理约定,解冻企业账户、退还划走资金,不让守法企业为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买单,切实维护朱先生作为招商引资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反腐既要严惩违纪违法相关责任人,更要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纠正错误判决,守住公信力底线。恳请相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厘清十三团的农业师属性和管辖范围,认可招商引资工程合同的效力,厘清责任,给73岁的朱先生一个公正答复,让红头文件、招商引资合同重拾温度,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免责声明: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来源:https://zhuanlan.zhihu.com/p/202771951188157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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